资阳市高校毕业生创业服务指南
本指南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09〕30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等部门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的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09〕146号)编写。
一、创业定位
高校毕业生创业是指高校毕业生通过自主开办生产服务项目、创办及参与创办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等方式实现市场就业。
二、政策扶持范围
凡2009年及以后在资阳辖区创业的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毕业未满5年的,纳入政策扶持范围。
(一)市场准入政策支持
1、从2009年起,高校毕业生申办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注册登记不受资金数额限制。高校毕业生可依法以知识产权、实物、科技成果等可评估的非货币资产作价出资。允许高校毕业生以股权出资自主创办企业。
2 、对不涉及安全、环保、污染的行业,允许高校毕业生创业人员以家庭住所(经利害关系人同意)、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农村住宅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凭有关证明材料进行注册登记。
(二)财税政策支持
1、实行高校毕业生创业有关证照免费办理制度。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符合中央和省有关收费减免政策的,自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交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2、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销售额(营业额)未达到现行政策规定的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不征增值税、营业税;开办其他生产经营服务项目,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
3、对首次创业的高校毕业生,采取贴息和补贴两种方式给予创业支持,对符合条件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根据创业项目、规模大小,选择其中一种资助方式提出申请。
4、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科技含量较高,工业附加值较好的工业项目和投资规模较大的项目予以重点扶持。
5、对高校毕业生到农村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直接从事粮食生产创业的,应享受国家相关补贴政策。
6、对高校毕业生到农村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办涉农并带动农民增收的农产品开发项目和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立项条件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扶持。
7、对高校毕业生创业,每新增吸纳2名以上劳动者就业(须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根据新增吸纳人数多少,给予一次性奖励(具体奖励标准待定)。
(三)金融扶持政策
1、在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自筹资金不足的,每人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2万元,经营规模较大的不超过5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可展期1次,展期不超过1年。
2、对高校毕业生组织起来合伙创业的,按合伙人、出资人人数和经营项目,适当扩大贷款规模。
3、对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参与农业开发,创办、合办农、林牧等涉农经济实体的,在农贷资金等方面给予倾斜。
4、引导社会资金通过各类创业投资机构投资创业创新企业和项目,为处于初创期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企业提供资金扶持。
(四)创业培训扶持政策
将所有具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创业培训,对参加创业培训的高校毕业生,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五)创业服务扶持政策
市、县(市、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主动为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人事代理和人才招聘服务,落实相关减免费用政策。
(六)社会保障扶持政策
1、对首次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按统筹地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相应待遇。参加工伤保险的,按用工人数、经营面积或工程总造价等情况实行实名制定额缴费。
2、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前6个月实行渐退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三、办理流程
提出申请→创业人员向所在地县级人才服务机构提交申请(包括选择项目及准备情况)
审核申请→接受申请的机构对申请事项进行核实,并向创业人员出具未就业证明
参加培训→由创业人员所在地县级政府人事或劳社部门组织,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专家学者参与培训。
项目评估→由涉及该创业项目的行业所在地相应的机构或人员对项目进行评估。
注册登记→创业人员到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失业登记→创业人员到所在地县级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
贷款融资→创业人员到所在地相关金融及各类投资机构办理。
申请资助→创业人员到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填报《资阳市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申请表》,市、县级人事部门按管理权限审批。
申请奖励→创业成功人员持有吸纳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凭据等相关资料到所在地县级政府人事、财政等部门申请一次性奖励。
★申请创业中涉及到发改、经济、财政、劳社、农业、商务、工商、税务、金融等各部门具体的办理流程,请详询所在地县级人才服务机构。
四、联系方式及咨询电话
1、资阳市人事局人才流动科 市人才交流中心
电话 0832-6110982 6658100
2、雁江区人才交流中心
电话 0832-6215368
办公地址:雁江区政府大楼7楼718号
3、简阳市人才交流中心
电话 0832-7226488
办公地址:简阳市市级机关办公大楼3楼303号
4、安岳县人才交流中心
电话 0832-4536252 4522371
办公地址:安岳县政府大楼5楼519号
5、乐至县人才交流中心
电话 0832-3336035
办公地址:乐至县县级机关大院2号楼5楼2518号
资阳市人事局
二〇〇九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