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11-12 浏览:次
简阳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公 告
(2009第7号)
简阳市平泉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等3个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遗失,经单位申请,我局审查,决定予以补办,现予公告。
二00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单 位 名 称 |
原法人证书号 |
现法人证书号 |
遗失声明 刊登情况 |
简阳市平泉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
151188101020 |
151188101305 |
资阳日报 2009.8.15 |
简阳市新民乡卫生院 |
151188101272 |
151188101307 |
资阳广播电视报 2009.9.13 |
简阳市望水乡卫生院 |
151188101230 |
151188101308 |
资阳日报 2009.9.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