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3-25 浏览:次
简阳市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
一、认定范围
1.户口或固定工作单位在简阳市行政辖区内的人员;
2.申请资格种类仅限于幼儿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3.不面向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
二、认定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品德高尚。申请人员需具备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合格材料(见附件1)。
2.学历条件
申请教师资格与应当具备的学历条件、对应表――
申请教师资格种类 |
应 当 具 备 的 学 历 条 件 |
幼儿园教师 |
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学前教育类) |
小学教师资格 |
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师范教育类) |
初中教师资格 |
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
3.教育教学能力
(1)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需参加相应资格种类教育学、心理学补修、测试(高中教师资格:教育学A,教育心理学A;初中教师资格:教育学B,教育心理学B)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成绩合格。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乙等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
三、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申请人在2015年4月1日-2015年4月20日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按程序进行网上注册报名、上传照片等。网报成功后务必牢记自己的网报号、登录密码。
2.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4月27日-2015年4月29日;地点:简阳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办公楼五楼人事科(1)办公室,待资格确认合格后,再进入体检程序。
现场确认时必须带上以下材料:
①《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二份(网报成功后,自己用A3纸双面规范打印,并贴好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及A4复印件一份(或工作证或户口薄原件及A4复印件一份);
③学历证书原件及A4复印件一份;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A4复印件一份;
⑤《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原件一份(见本公告附2,A4纸双面打印);
⑥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固定工作单位出具的对本人思想品德鉴定材料二份(见本公告附1,A4纸打印);
⑦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师范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带上:
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A4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②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A4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非师范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带上: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自考合格成绩单原件及A4复印件。
3.教师资格体检。时间:2015年5月11日-2015年5月13日,地点:简阳市妇幼保健院(简城镇新民街)。注意事项:①体检当日早晨必须空腹;②体检时请带上身份证原件和两寸免冠近照一张。
4.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时间:2015年5月22日上午8:30点开始,地点:简阳市教师进修校;能力测试的题目将于2015年5月15日起公布在“简阳教科网”(http://www.jyjkj.net/)上,请注意查看。请需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人员,到时带上准备好的10个说课教案(A4纸打印)和有效身份证件以及笔、纸等必须用具。
四、教师资格证书制作及颁发时间:
2015年6月10日至2015年6月30日
五、注意事项:
1.请务必牢记自己的网报号、登录密码、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2.网上报名时必须按要求上传照片。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照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照片和现场确认时交的照片必须一致。
3.申办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相关事宜详情,请登录“资阳市教育局( http://www.zysjyj.com/)”网页的查询。
咨询电话:028-27215515 联系人:刘晓玉
附件:1.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
2.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doc
简阳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1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