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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外派遣招聘信息

【招聘】简阳市平武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9   浏览:

简阳市平武镇人民政府
关于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简阳市平武镇人民政府决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
  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5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城管协管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及以下(退伍军人可放宽至 50 岁及以下)。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6.具备岗位要求的技术技能、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
  7.熟练使用普通话和当地通行的语言。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9日—4月26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平武镇人民政府综合执法协调办(104办公室),联系电话13982926490。
  3.报名要求和资格初审:报名时填写《简阳市平武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报名表》。
  4.年龄“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7年4月19日以后出生(不含4月19日);“50周岁及以下”是指1972年4月 19日以后出生(不含4月19日)。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  
  5.报考人员现场须提供如下资料:
(1)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考生需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网址:http://www.chsi.com.cn/);
(4)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5)退伍军人须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离职证明。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1.考试为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与综合分析能力,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3.面试工作结束后,于5个工作日内在平武镇政府公示栏上公布考生面试成绩。
(三)体检及考察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出现缺额时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3.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
  4.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我单位研究,可在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平武镇政府公示栏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用工期限为2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
四、城管协管员管理及工资待遇
(一)用人方式:实行劳务派遣,由劳务派遣公司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到我单位工作。
(二)工资待遇:城管协管员经费总额4.2万元/人/年(含基本工资、绩效考核费用、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费用、社会保险个人缴纳费用等;非薪酬,具体以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工作期间,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其中个人缴纳部分,由劳务派遣公司在其基本工资中代为扣缴。
五、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通知公告信息均以平武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公布为准,不再另行通知。因报考人员不主动在《公告》约定时间内在平武镇人民政府公示栏查阅考试动态,导致本人不能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递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报考人员联系方式应确保准确无误,在报名至招聘结束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本批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考试不收取费用。
六、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和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平武镇综合执法协调办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28-27071093(中共简阳市平武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咨询电话:13982926490 (平武镇综合执法协调办)
                          简阳市平武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9日

附件1: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