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外派遣招聘信息
简阳市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关于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8-08 浏览:次
简阳市人才发展服务中心
关于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简阳市人才发展服务中心是简阳市委组织部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本次招聘为编制外招聘,聘用人员参照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简阳市人才公寓“凤栖楼”服务中心和活动中心管理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服务意识强。
2.学历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截至时间为2018年8月7日,即1978年8月7日之后出生。
4.工作经历要求:曾从事过物业管理或其他管理服务类工作。
5.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8日---8月10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简阳市级机关办公楼1号楼9楼932室(市人才办办公室)。
3.报名要求和资格初审: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提前从“简阳市人才网”下载《简阳市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关于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认真阅读并如实填写《简阳市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联系人:梁老师,联系电话:028-27098932
4.报考人员现场须提供如下资料:
(1)《简阳市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2)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5)从事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报名有关要求,如实准确提供资料。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资料者,将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在“简阳市人才网”发布。
(三)考试
考试为面试,总分100分。
内容包括测试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能力及仪表举止。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1.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为不合格。
4.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采取加试的办法,以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四)体检及考察
1.根据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出现缺额时依次递补。
2.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3.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用工人员,在“简阳市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用工人员,用工期限2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签订正式用工合同,合同期届满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继续保持用工关系。
四、聘用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
(一)用人方式:实行人才派遣,由简阳市人才发展服务中心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派遣协议》,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后派遣到简阳市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工作。
(二)试用期待遇:试用期工资为2600元/月,试用期2个月。
(三)正式用工后待遇:确定正式用工关系后基本工资每人每年40000元(包括单位购买的医疗、养老、失业、生育、工伤“五险”以及“五险”中个人缴纳部分)。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所有通知公告信息均以“简阳市人才网”公布为准,不再另行通知。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在《公告》约定时间内登录“简阳市人才网”查阅考试动态,导致本人不能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递补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2.联系方式应确保准确无误,在报名至招聘结束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3.本批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考试不收取费用。
附件:简阳市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简阳市人才发展服务中心
2018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