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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审

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档案专业技术中(初)级职称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8   浏览:

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1年度档案专业技术中(初)级职称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市级有关部门、产业功能区,相关企业:

根据《四川省档案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川档发〔20208号)和《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级单位开展2021年度成都市档案专业技术中(初)级职称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成人社职称〔2021129号)有关要求,现将2021年度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渠道

在简阳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档案工作,且符合档案专业技术职称任职条件的在职人员自愿申报档案专业职称评审(不包括在蓉央企、中央在蓉单位及省属国有企业;各类院校中从事档案教学工作的教师;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一)简阳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工商注册地在简的非公有制企业(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受人事档案的限制)。

除已列入违规失信黑名单的单位外,其它申报单位中如个别申报人员有现工作单位与参保单位不一致的情况,可提供合理性说明书面材料及佐证,并提交6个月及以上现工作单位按月发放工资银行流水记录或有本人签字的工资表,方受理其职称申报。工作单位与参保单位不一致的申报人员名单将在评审申报名册上单列。

(三)工商注册地在简阳的外省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分公司或子公司(不含在蓉央企、中央在蓉单位及省属国有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人须最近6个月在成都市连续参保,参保单位与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一致,且在简阳市缴纳个税。

(四)在简阳市就业的国(境)外专业技术人才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规定,申报人应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评审。同时,申报人须符合《四川省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标准条件(试行)》规定。

(一)申报初级职称(管理员)的人员。应具备大学专科、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下同)毕业学历,从事档案工作满1年。

(二)申报初级职称(助理馆员)的人员,应符合下列学历及任职条件之一:

1. 具备硕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士学位,从事档案工作满1年;

2.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管理员职称后,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2年;

3. 具备高中毕业学历,取得管理员职称后,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4年。

(三)申报中级职称(馆员)的人员,应符合下列学历及任职条件之一:

1. 具备博士学位;

2. 具备硕士学位,取得助理馆员职称后,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2年;

3.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士学位、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馆员职称后,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4年;

4. 具备高中毕业学历,取得助理馆员职称后,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7年。

(四)非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从事档案工作满1年以上,具备档案专业知识和技能,能胜任档案工作的,可转评确认为同级别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任职时间从取得同级别非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起合并计算。

三、申报材料

所有纸质材料均一式两份,并提交纸质版和与纸质版内容保持一致的PDF电子版。

(一)评审表。2021918100010211700期间,申报人本人登录申报人本人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 //cdhrss.chengdu.gov. cn/) 选择右侧菜单栏e人社网上服务大厅”-“个人服务”-“人事人才”-“成都市专技人才信息系统,注册登录后按照信息系统的提示选择成都市档案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如实填报职称申报信息,上传本人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初级职称证书原件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清晰彩色照片(须提供证书的全部内页供审核。证书为复印件或照片模糊的,网上初审不合格)。如果申报系统的专业选择框中没有自己申报的专业名称,请按相近相关专业自愿选择填报。按系统提示逐项完成相关栏目内容,请本人再次核对后网上点击提交(提交后即不能修改内容)。请牢记注册手机号、注册信息和登录密码,委托他人代为申报的由申报人承担后续责任。

申报人通过信息系统下载并使用A4纸单面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20218月起启用专用水印),本人在《评审表》的封面栏签字确认,填报《评审表》中需个人填写的全部内容,没有内容可填的栏目须手写上无。申报人将所有申报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申报材料必须本人填写,内容须具体、真实、有效、可佐证。所报送的纸质材料务必与网上申报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

请按规定时间申报,超过截止时间还未进行网上申报的人员将不能再进行申报。因报错评委会或其他原因引起超时的,后果自负。

(二)佐证材料。

主要包括:

1)申报人所在单位为非公单位,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与该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该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任现职以来均须提供,初次申报提供近一年社保证明)。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002届以后高等教育毕业的申报人员,由本人所在单位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对申报人提供的学历进行查询,并由单位统一下载并打印《电子证书备案表》。2002届毕业的以前的高等教育毕业生,网上无法或无法准确查询其毕业证、学位证相关信息的,由用人单位进行审查并由责任人签字、单位盖章,同时提供最高学历证明复印件。

3)现职称证书复印件(首次申报初级职称评审的不提供)、单位聘任文件复印件或单位出具的从事档案岗位的证明文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有关证明材料须与评审表填写的工作经历内容保持一致,如在现任职单位从事档案岗位工作时限不满足申报要求,须提供上一单位从事档案岗位的证明文件,否则按不符合申报职称年限处理。

4)取得现职称以来(如无职称,则为任现职以来)个人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3000字以内),重点阐述从事档案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果成效,应内容详实、逻辑清楚、有说服力。

5)取得现职称以来年度工作及考核情况复印件。

6)业绩成果证明材料,须与评审表中填写的业绩成果内容保持一致,包括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学术水平的论文、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发明专利、成果鉴定证书、出版论著及其它主要业绩证明材料等实体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如业绩成果未公开发表或无明确的参与负责证据,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开具业绩成果证明,证明该业绩成果为申报人主笔或参与,并加盖单位公章。

其中,申报馆员职称的,须提供取得现职称以来下列论文论著材料之一:一是独立或者第一作者,在全国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不含增刊)发表的档案相关专业论文复印件,以及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及刊物的统一书(期)刊号复印件;二是为解决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档案管理问题撰写的调研报告、研究报告、技术报告等及被采用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须提供取得现职称以来下列业绩、成果条件之一,以及被采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是胜任档案管理或者档案业务指导工作,二是参与编纂档案工作资料并受到有关单位肯定性评价,三是参与档案业务培训。

7)单位综合推荐材料。主要包括被推荐者取得现职称以来的品德、能力、工作业绩、贡献、年度考核等情况及明确的推荐意见。

8)同意推荐的同行专家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9)继续教育证明材料。作为职称评审重要作证材料,请提供。完成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培训学习的证书或者成绩合格证明复印件。2018年前已取得上一个职称的,提供2018年至2021年学时证书或证明;2018年后取得职称的,提供职称取得年份至2021年学时证书或证明;转评或首次评审的,提供2021年学时证书或证明。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1学时为45分钟),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未取得档案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转评或首次评审人员,2021年累计不少于11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应不少于80学时。

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下列方式参加继续教育的,提供相关学习证明可计入本人当年继续教育学时: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者进修班;参加远程教育;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等活动;参加相关的继续教育实践活动,包括到教学、科研、生产单位和工作一线实习、进修、实训等;出国、出境进修、培训;接受学历教育或者攻读学位;经本单位认可的有考核的自学成果;正式发表出版与本业务相关的专著、译著、论文、译文等作品。参加学习、培训、研修、学术活动、进修、接受学历学位教育等,以实际学习的学时计算,旅途和休息时间除外;自学成果主要包括学习笔记、学术报告、论文等,每千字计算为1个学时;正式发表出版的作品,每千字计算为2个学时;每年自学的学时和发表出版作品计算的学时累计不得超过50学时。

继续教育专业科目为线下培训学习的,需提供培训学习通知、培训方案、培训材料,并提供包含学习时间、学习时长、学习科目等内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培训组织单位鲜章。

10)鼓励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提高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为我市组织的职称评审的必要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可自愿提交包括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应考科目(模块)合格证等在内的政府组织或社会认可的各类证书作为依据,供评委会综合参考。

11)申报职称的有关公示材料。

以上佐证材料按序号排列并制作目录一并装订成册,请勿散装装订或夹订,以免脱落散失造成要件缺失。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须经所在单位推荐。所有复印件,须由推荐单位核验原件、加盖公章。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报审。

(三)申报初、中级职称的,请于2021918日至1021日登录成都市专技人才信息系统(具体操作见附件)按照系统提示注册并填报职称申报信息,提交成功且审核通过后,于20211022日前将纸质材料、电子材料报送到简阳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服务管理科。

(四)申报材料用制式档案袋包装(封面填写申报者姓名、申报的资格名称、单位名称、主管部门名称(即:简阳市)、联系电话),由申报人签字交所在单位审核,所提交的纸质材料信息需与网上申报系统中的内容一致。

如申报材料出现填报错误、填报漏项、佐证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甚至缺失等情况,市人社局拒绝受理。逾期不接受申报、增补材料。

五、纪律要求

职称评审是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的一次重要检验,申报人员应对其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肃、慎重地签订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在职称评审全流程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在申报、推荐、审核、评审、公示等各个环节中, 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的职称资格及证书予以撤销,自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将情况记入失信人员名单予以通报并抄送其所在单位。对未认真履行审核推荐职责,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的用人单位进行约谈或通报,通报抄送其主管部门。对协助造假的企业或机构,按规定列入违规失信黑名单

六、收费标准

(一)标准。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有关规定,中级职称评审费每人次140元,初级职称评审费每人次100元。

(二)缴费流程。此次档案专业评审将委托成都市档案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资料经评委会审核通过后,再行通知申报人领取缴费单,由个人按程序缴费,不支持网上缴费,缴费程序见附件。

七、监督投诉

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将对此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

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28-27028362

 市人社局专技科联系方式:028-27028373

联系地址: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3322室。

 

附件:职称评审网上申报及缴费基本流程

 

 

            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918

 

 

 

 

 

 

  

 

附件:

 

职称评审网上申报及缴费基本流程

 

一、职称评审申报流程

申报人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网址 http: //cdhrss.chengdu.gov.cn/), 选择右侧菜单栏个人服务”-“人事人才”-“成都市专技人才信息系统,按照提示注册或者登录后网上申报职称评审。

()申报人首次注册登录的,需先填报基础信息。填报教育经历须上传相应的毕业证及学位证书清晰彩色照片。(每一步填写完毕请点击保存后再进入下一步,下同)

()选择首页左侧菜单栏职称评审”“职称评审申请,逐条完善职称申请基本信息。

1.上传现有职称证书清晰彩色照片(证书全部内页)

2.填报学习培训经历及相应学时(包括参加专业学习、培训、进修和年度继续教育等)

3.填报工作经历。

4.填报任现职前主要工作业绩。

5.填报任现职后主要工作业绩。

6.填报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

7.填报取得职业资格等专业考试情况。

(三)预览检查后网上点击提交”(重要提示:请本人再次核定所申报的职称评委会和评审专业,提交以后不能修改填报内容),即由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网上初审。

(四)申报人可登录成都市专技人才信息系统及时查看是否通过了网上初审。网上初审通过后,返回职称申请查询页面,点击列表中的下载按钮,下载并自行打印《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表》(所提交的纸质材料信息需与网上申报系统中的内容一致)。完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表》上需要手写的各栏目内容(:封面本人签字、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任现职以来年度工作及考核情况、单位推荐意见同行专家推荐意见等)

所有材料(包括佐证材料)由申报人签字交所在单位审核、公示、推荐。按要求前往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职称评审相关的纸质资料和相关证书,进行现场审核。

二、缴费基本流程

申报材料经网上初审、现场审核环节合格后,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申报材料提出审查意见并盖章,统一报送至市档案局,市档案局复审合格后进入线下缴费程序。

1)由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从成都市档案局领取四川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1—3联(回单、借方凭证、贷方凭证),交予申报人。

2)申报人持四川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1—3联,到中国工商银行任一网点缴费。缴费成功后,银行收取第2—3联(借方凭证、贷方凭证),将第1联(回单)盖章返回给申报人。

3)申报人或申报人单位务必将银行盖章后的第1联(回单)返还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再统一报送至成都市档案局,这是确认申报评审与否的重要依据。

4)成都市档案局收到申报人回单后,开具四川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第4联(收据),按照原返还渠道返还给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人通过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