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1-13 浏览:次
根据成都市2020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安排部署,结合省农业农村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川农〔2020〕97号)精神,现将2020年申报农业系列专业技术初、中级职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申报人员身份性质原则上应根据其申报时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工作单位确定。申报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自愿申报职称评审:
1.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2.非公有制企业(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组织从业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精神,工商注册地在我市的可进行申报,申报时需提交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特殊情况下社保不一致的,申报时需出具现工作单位和参保单位盖章的书面情况说明,并提交3个月以上现工作单位按月发放工资银行流水记录或有本人签字的工资表。此种情况申报名单在评审申报名册上单列。
3.本人档案存放在市人才交流中心。
4.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才或外籍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人员须符合以下专业要求
1.农艺师(助理农艺师)申报专业:
(1)农学(如:水稻、小麦、薯类、玉米、油菜等);
(2)园艺(如:果、蔬、茶、棉、花、药、麻等);
(3)园艺蚕桑;
(4)植保;
(5)土肥;
(6)综合(如: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教、农业信息、农业宣传、农村合作组织管理等);
(7)农业机械化;
(8)水产。
2.畜牧师(助理畜牧师)申报专业:畜牧。
3.兽医师(助理兽医师)申报专业:兽医。
二、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诚信承诺,无不良诚信记录,近年单位考核合格。
(二)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一年度在本市申报评审两个(含)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如同时申报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
(三)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规定,申报人应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任职资格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1.申报初级职称(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
在农业类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
(1)非全日制大专毕业从事技术工作满3年。
(2)非全日制本科毕业从事技术工作满1年。
(3)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本系列员级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
(4)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加职称评审按相关规定执行。
2.申报中级职称(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
在农业类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
(1)硕士及以上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初级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
(2)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初级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
(3)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初级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
(4)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加职称评定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流程
(一)申请。申报人于2020年11月13日-2020年11月30日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右侧“个人服务”-“成都市专技人才信息系统”(https://es.cdhrss.chengdu.gov.cn:6001/zjkqt/),按照网上申报系统的提示如实填报本人职称申报信息,网上提交学历证书和初级职称证书的清晰彩色照片(证书全部内页),提交的证书为复印件或模糊照片的无效。按提示逐项填报各栏目内容,经网上提交后自行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表内附本人两寸近期红底彩色免冠证件照2张。表中各栏目须全部填写,没有内容可填的栏目须写上“无"。所有材料(包括佐证材料)统一使用A4纸,单面打印,分类装订,并用制式档案袋包装(封面填写申报者姓名、单位名称、申报的资格名称),由申报人签字交所在单位审核。所提交的纸质材料信息需与网上申报系统中的内容一致,申报内容须具体、真实、有效,须有佐证材料。
2020年,超过截止时间还未进行职称评审网上申报的人员将不能再进行申报。因报错评委会或其他原因引起超时的,后果自负。请申报人员提前做好时间安排。
(二)推荐。经两名以上同行专家签字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召开职称考核推荐领导小组会议,依据申报人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岗位任务完成情况、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对申报人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进行全面考核,提出推荐意见,对申报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加盖单位公章后,由单位统一将纸质材料报送到各主管部门。
(三)审核。主管部门对网上初审通过的申报人进行现场审核,重点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四)评审。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审核、主管部门审查后,统一于2020年12月4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地址:简阳市印鳌路159号211室;咨询电话:028-27555871)。
四、申报材料
(一)《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申报名册》(一式一份,由申报单位统一交到主管部门汇总,需交纸质版和电子版)。需下载的表格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cdhrss.chengdu.gov.cn/)首页-办事服务-人才服务-职称评审-资料下载专栏下载。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各一份(请从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后填写),纸质材料需与申报系统中填报信息一致,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三)申报中级职称的,请提供初级职称证书复印件一份(单位负责人审核后签名并加盖公章),并附提出推荐意见的两名专家职称证书复印件。原件由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核。
(四)任现职以来个人思想、业务工作总结(3000字左右)。
(五)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学术技术水平的论文、科研成果、相关比赛成绩、工作总结等文字材料和获奖证书、成果鉴定书、出版论著等实体证明(复印件由单位负责人审核后签名并加盖公章)。
(六)2002届以后高等教育毕业的申报人员,由本人所在单位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对申报人提供的学历进行查询,并由单位统一下载并打印《电子证书备案表》,将准确的毕业证号及学位证号填入《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申报名册》。2002届毕业的以前的高等教育毕业生,网上无法或无法准确查询其毕业证、学位证相关信息的,由用人单位进行审查并由责任人签字、单位盖章。对于不认真履职,造成假学历参评获取职称情形的,将对审查单位进行严肃追责。
(七)鼓励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提高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为我市组织的职称评审的必要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可自愿提交包括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应考科目(模块)合格证等在内的政府组织或社会认可的各类证书作为依据,供评委会综合参考。
(八)继续教育证明材料。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情况应当作为其考核评价、岗位聘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报评定高一级职称资格的重要依据。评审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请提供本人近年参加继续教育学时证明材料。申报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暂不提供学时证明。
五、评审收费标准
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审费每人次100元,工程师评审费每人次140元(未实行网上缴费)。
六、有关要求
职称评审是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的一次重要检验,申报人员应对其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肃、慎重地签订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在申报、推荐、审核、评审、公示等各个环节中均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的职称及证书予以撤销。自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将情况记入失信人员名单予以通报并抄送其所在单位。
社会上一些中介机构在职称申报期间,以职称申报咨询、职称代办等为由乱收费,通过弄虚作假进行申报,请申报人员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监督投诉
为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将对评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 028-27231099。
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