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0-21 浏览:次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0年度成都市申报评审工程技术电子(电气)、生化与制药、化工、食品、广播电视工程等专业初、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有关事项的通知
成都天府新区党群工作部、科创和人才局、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科技人才局、社会事业局,各区(市)县人社局,市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我市2020年职称工作安排部署,现将我市申报工程技术电子(电气)、生化与制药、化工、食品、广播电视工程等专业初、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职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人员身份性质原则上应根据其申报时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工作单位确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在本市从事工程技术人工智能、大数据、集成电路、电子(电气)、生化与制药、化工、食品、广播电视工程、环保工程、热能动力、机械等专业从事技术工作的在职人员自愿申报职称评审:
(一)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二)在成都市域内注册的非公有制企业(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人事档案存放在成都市人才服务中心或成都市各区(市)县人才中心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环保工程、热能动力、机械三个专业职称评审人员档案必须存管在成都市人才服务中心)
(四)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才或外籍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诚信承诺,无不良诚信记录,近年单位考核合格。
(二)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一年度在本市申报评审两个(含)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如同时申报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
(三)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规定,申报人应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
1.申报助理工程师
在各相关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
(1)非全日制大专毕业后从事相关技术工作满3年。
(2)非全日制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后从事相关技术工作满1年。
(3)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关技术工作满4年。(申报人工职能、大数据、集成电路专业,可无需先取得技术员职称,但应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4)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加职称评审按相关规定执行。
2.申报工程师
在各相关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
(1)硕士及以上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关技术工作满2年。
(2)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关技术工作满4年。
(3)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关技术工作满4年。
(4)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加职称评定按相关规定执行。
任职资格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三、能力、业绩要求
根据《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通过职称评审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助理工程师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4.在专业技术工作中,能够较好地运用新技术、新工艺,对前沿知识有一定的掌握。
(二)工程师
1.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
2.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
3.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较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
4.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5.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①有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负责推广的应用新技术,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②研究开发新工艺、新结构、新技术、新产品一项以上,成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2)研究、规划、设计部门
①解决设计、生产中疑难技术问题,取得较好效果,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可。
②在研究、设计、实施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或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四、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请
2020年10月16日至11月8日登陆成都市人才服务中心“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社会化)评审管理系统”(http://zc.rc114.com/Login.aspx,以下简称“社会化评审系统”),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后提交。
(二)申报推荐
1.两名高一级职称或资深(五年以上)同级职称的单位技术负责人或同行专家进行推荐,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签署推荐意见并签名。
2.申报人所在单位召开职称考核推荐领导小组会议,依据申报人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岗位任务完成情况、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对申报人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进行全面考核,提出推荐意见,对申报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需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签字同意、加盖单位公章。
(三)网上初审
申报人员请于“社会化评审系统”提交成功3个工作日后登陆查看在线初审结果,“初审状态”一栏显示“初审通过”者,请按系统要求的时间准备参加现场审核;“初审状态”一栏显示“退回修改”者,请按系统提示的被退回原因进行修改后再提交;“现场审核”一栏显示“现场审核通过”者,即可进入在线缴费环节。
注:一旦通过初审,将无法修改系统上的个人填报信息,请申报人仔细填写、务必详尽(业绩证明材料以系统上提交的为准),在确保无误的情况下进行提交。
(四)现场审核
网上初审通过人员务必按系统要求的现场审核时间到场进行审核,审核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3日17:00。审核地址为成都市宁夏街136号二楼,未按时参加现场审核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网上缴费
现场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员须及时登录“社会化评审系统”点击“操作”一栏下的“缴费”进行在线缴费,并于3天后登陆系统个人申报页面确认缴费是否成功。缴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7日下午17:00,超过截止日期未缴费成功视为自动放弃。
(六)评审、公示
各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组织评审专家进行评审。评审工作完成后,由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各评委会评审结果审核进行复核,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
(七)批准、发证
公示完成后,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批准文件,评委会办公室制作职称证书,证书制作完成后按成都人才网—“职称申报”—“领证通知”挂网通知取证。
五、申报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各一份。由申报人从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后签字交所在单位审核并盖章。表中各栏目须全部填写,没有内容可填的栏目须写上“无”。统一使用A4纸,单面打印。所提交的纸质评审表信息需与网上申报系统中的内容一致,申报内容须具体、真实、有效,表中所填信息皆需提供佐证材料。
(二)两寸近期红底彩色免冠证件照1张。
(三)申报中级职称的,申报人还需提供初级职称证书原件及彩色复印件一份,审原件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非成都市发放的职称证书,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或任职文件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以可聘助理工程师职务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申报评审工程师的,还需提供单位出具的任职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硕士2年)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四)提出推荐意见的两名同行专家职称证书彩色复印件各一份。
(五)申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申报人员身份证彩色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六)申报人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查原件、收复印件)。
(七)2002届以后高等教育毕业的申报人员,由本人所在单位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对申报人提供的学历进行查询,并由单位统一下载并打印《电子证书备案表》。2002届以前高等教育毕业的或网上无法准确查询其毕业证、学位证相关信息的申报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审查后出具学历、学位证明(附件1)并由单位责任人签字、单位盖章。
(八)能力、业绩证明材料。按本通知第三条对能力、业绩的要求提供书面材料。包括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学术技术水平的论文、科研成果、发明专利、项目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技术创新、技术标准以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创造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文字材料和获奖证书、成果鉴定书、出版论著等实体证明,每项业绩均需提供佐证材料(各涉及的单位盖章证明)。
(九)个人参保证明。劳动关系所在单位与社保单位不一致的,还需出具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和参保单位盖章的书面情况说明(加盖两个单位公章),并提交3个月以上现工作单位按月发放工资银行流水记录或有本人签字的工资表。
(十)继续教育证明材料。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情况应当作为其考核评价、岗位聘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报评定高一级职称资格的重要依据。请提供本人近年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合格证书或证明材料(公需科目不低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低于60学时,且与所申报评审专业相同或相近)。
(十一)鼓励专业技术人员提升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为职称评审的必要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可自愿提交包括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等在内的各类证书,供评委会综合参考。
六、收费标准
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审费每人次100元,工程师评审费每人次140元。
七、相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均应整洁规范。内容要具体、真实,表格的各栏目必须全部填写,没有内容可填的栏目必须写上“无”。所有材料统一使用A4纸,单面打印,分类装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请勿与其它材料装订成一册)。
(二)申报材料通过评定的,除需要归入人事档案的材料外,其余材料一经收取概不退还;未通过评定的,可供查询未通过原因,所有材料概不退还。
(三)历年来职称评审申报在截止申报前的时段人流聚集,致使现场排队、等候时间较长,请申报人员及时准备申报材料,不要集中在申报截止前的最后时段进行申报。请申报人员及时登陆“社会化评审系统”查看初审状态及初审意见。待初审通过后,务必按照系统要求的时间参加现场审核,并请互相转告需要申报的人员,审核时间截止后市人才中心将不再受理。
(四)职称评审是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的一次重要检验,申报人员应对其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肃、慎重地签订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在申报、推荐、核审、评审、公示等各个环节中均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的职称及证书予以撤销。自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将情况记入失信人员名单予以通报并抄送其所在单位。
(五)社会上一些中介机构在职称申报期间,以职称申报咨询、职称代办等为由乱收费,通过弄虚作假进行申报,请申报人员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参加现场审查需查验防疫健康码,届时请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对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申报人(防疫健康码非绿码),需提前到达成都市并按照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参加审核当天提供近两周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八、监督投诉
为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成都市人才服务中心纪检部门将对评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62811177
联系电话:方式1: 028-12333,拨打路径为“1(成都市)-3(人工服务与劳动维权)-1(按键服务)-4(市本级)-进入人工”。(注:市人才中心对外该服务热线已并入人社服务热线,该热线工作日9:00-17:00随时有人接听职称申报咨询,建议采用)
方式2:028-62811092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宁夏街136号402办公室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