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6-29 浏览:次
简阳市国土资源局公开招聘
劳务用工人员公告
我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人员10名,通过劳务派遣方式派遣到简阳市国土资源局统一安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测绘工程、地理信息系统专业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专业条件、学历条件及招聘人数
测绘工程、地理信息系统、土地资源管理共5名,学历要求:全日制专科或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计算机应用2名、法律1名、档案学或档案管理1名、文秘1名,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选择原则
按照测绘工程、地理信息系统、土地资源管理专业优先、学历优先的原则选择人员,若以上专业人员不足,再从其它专业择优选择人员。
四、最低服务时间要求
招聘人员经聘用后,自签定劳动合同之日起,在两年时间内不得单方申请辞职,当事人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录用或违反相关规定被辞退的除外。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在各级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的;
(三)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六、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准备自荐书、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各类资格证书(原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三)报名时间:2017年7月3日—7月14日工作时间。
(四)报名地点:简阳市政府街161号简阳市国土资源局603、605室(人事科)。
(五)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国土资源局人事科通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经面试合格的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依次替补,并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由劳务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办理派遣手续到简阳市国土资源局统一安排工作。
(六)请报名者在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原因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行负责。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科长,联系电话:028-27564936 13982910008
吴老师, 联系电话:028 – 27223687 15982420286
张老师,联系电话:028-27223687 15183234197
简阳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