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2-07 浏览:次
简阳市卫生健康局
关于2020年简阳市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宜的通知
相关考生:
根据《2020年简阳市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现将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请参加体检人员于2020年12月11日(星期五)上午8:30准时到简阳市雄州大道南段419号(中国移动公司)门口集中参加体检(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注意事项
1.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笔试准考证或面试证,体检费(500元/人左右)(体检费用以体检医院实际收取金额为准,请考生自备现金及零钞,医院不支持银行卡支付),二张一寸免冠彩色正照。
2.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3.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参检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擅自行动,待体检结束,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等身份信息。孕妇要主动报告医院管理人员。
4.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考生在受检前禁食禁水8-12小时;近视考生请自行配带好矫正视力眼镜。
5.体检人员在体检期间不得与外界联系。参检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进入体检医院,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不得自行带到医院。
6.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须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需复检人员及复检地点由我局电话通知,请随时保持通信畅通。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不进入考核。
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体检当天,体检医院大门入口处设立体温检测区,请考生等候时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考生入场前均需进行体温测量。体温正常且按照以下要求交齐相关材料的,方可进入体检区域。
1.出示健康信息码。请参加体检考生通过搜索“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选择“防疫健康信息码服务”入口,如实申领个人防疫健康信息码。体检当日须出示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生成的防疫健康信息码。
2.填写《健康情况申报卡》(附件2)。请参加体检考生下载并如实填写附件2(只能打印成A4一页纸),签字栏需手写。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体检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请参加体检考生通过搜索“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选择“各地疫情风险等级查询”入口,查询所在地的风险等级。对持“健康码”非绿码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体检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以及目前存在咳嗽、咽痛、发热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还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体温测量时,如果发现考生体温≥37.3℃,考生将被带至临时隔离留观室,休息5分钟后再用水银体温计复测体温。如果仍然≥37.3℃,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处理。
5.考生须自备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时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咨询电话:028-27028288
附件:1.2020年简阳市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简阳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