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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考试

简阳市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01   浏览:

简阳2019年下半年

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和《简阳市引进和培育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办法(试行)》(简委发〔2017〕23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6名。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9年7月29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2019年7月29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招聘的范围。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4.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规定的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

年龄:“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3年7月29日以后出生(不含7月29日)。“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78年7月29日以后出生(不含7月29日)。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日期计算截止报名开始时。

学历、专业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专业名称,须与岗位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截止日期7月29日)。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8.现已是简阳市财政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三、招聘单位、岗位条件及人数(详见附件1)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特别提示

请应聘人员务必严格按照招聘单位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不符者请勿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19年7月29日至8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三)报名方式与地点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详见附件1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附件等信息。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应聘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式二份。

3.报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4.近期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2张。

5.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其中,下列人员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供以下手续:

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材料。

(五)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领取《考核比选面试证》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于2019年8月9日前在“简阳市人才网”上公布。

五、考核比选

(一)考核比选面试时间、地点:详见《考核比选面试证》。

(二)考核比选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考核比选面试不能形成竞争即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考核招聘人数)的考核招聘岗位,该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须不低于60分,否则,不得进入考核招聘的下一环节。

(四)成绩公布:进入考核比选人员成绩在面试后的7个工作日内在“简阳市人才网”公布。

六、体检

根据考核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和考核比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考核比选面试成绩相同者,再组织一次考核比选面试,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考核比选人员考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核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考核比选人员考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八、公示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简阳市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市人才流动联审小组会议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对出现的空缺岗位,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考核比选人员考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等额递补1次。

九、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拟聘用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在所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办理流(调)动。

(二)待遇。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的事业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执行。聘用人员符合我市引进人才规定的条件,可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和待遇。

十、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要求开展考核招聘工作。在考核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其它

(一)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成绩公布、体检、递补等事项,在“简阳市人才网”(网址www.jysrc369.cn)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考聘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个聘用环节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监督电话:

简阳市纪委监委派驻简阳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028-27028362

咨询电话: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27028363

             简阳市委宣传部            028-27222079

             简阳市财政局              028-27223542

简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28-27306969

             简阳市水务局              028-27242133

             简阳市农业农村局          028-27555871

    

附件:1. 简阳市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2. 简阳市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应聘资格审查表

               

                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