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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考试

关于2017年简阳市公开招聘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07   浏览:

简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2017年简阳市公开招聘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宜的通知

相关考生:

根据《2017年简阳市公开招聘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现将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请参加体检人员于2017816日(星期三)上午800准时到简阳市政府街美好家园超市前门口集中参加体检(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注意事项

1、体检人员须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笔试准考证或面试证、每人450元左右体检费(体检费用以体检医院实际收取金额为准)。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3、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参检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擅自行动,待体检结束,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等身份信息。孕妇要主动报告医院管理人员。

4、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

5、体检人员在体检期间不得与外界联系。参检人员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进入体检医院,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不得自行带到医院。

6、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须在二甲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不进入考核。

咨询联系电话:028-27028288

附件:2017年简阳市公开招聘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简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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