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4-14 浏览:次
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简阳市201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的通知
相关考生:
根据《简阳市201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根据招聘职位名额和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现将体检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体检人员名单
请参加体检人员于2016年4月21日(星期四)上午7:30准时到简阳市政府街美好家园超市前门口集中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注意事项
1、体检人员须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或面试证、每人400元左右体检费(体检费用以体检医院实际收取金额为准),二张一寸免冠彩色正照。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3、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参检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擅自行动,待体检结束,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等身份信息。孕妇要主动报告医院管理人员。
4、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
5、体检人员在体检期间不得与外界联系。参检人员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进入体检医院,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不得自行带到医院。
6、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须在二甲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不进入考核。
咨询联系电话:028—27028363
附件:简阳市201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
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