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及公告
简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返乡下乡创业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1-05-20 浏览:次
简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促进返乡下乡创业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返乡下乡创业二十二条措施的通知》(川办发〔2018〕85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返乡下乡创业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19〕7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农民工、大学生和退役军人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点措施
(一)落实创业吸纳就业奖补
返乡下乡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满1年后继续留用、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岗位补贴。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返乡下乡创办企业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人数,在其领取营业执照3年内,给予创业吸纳就业奖励。具体标准为: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每招用1人奖励2000元,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奖励3000元,最高奖励总额不超过10万元。招用贫困家庭劳动力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招用人数给予企业1000元/人一次性奖补。补贴资金从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中列支。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企业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所需资金在上级专项补助中列支。(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排在首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落实创业服务补贴
本市户籍返乡劳动力,在经认定的创业培训机构参加“创业+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按每人1600元标准给予补贴;非毕业年度在校大学生在与市人社部门备案的创业培训机构或本人就读高校参加创业培训,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创业实训合格证书的,按每人900元标准给予补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发挥社会组织力量,为创业者提供创业专业服务,按服务人数、项目、质量给予适当补贴,补贴所需资金在上级专项补助中列支。(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
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返乡下乡创业农民工,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大学生可同时申报创业项目补贴和创业实体补贴,每人只能申报并享受一次,其中创业项目不得超过10个,创业实体只能为1个,每个创业实体或创业项目补贴标准为1万元。补贴所需资金在上级专项补助中列支。(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落实信贷扶持政策
返乡下乡创业者符合贷款条件的,按不超过15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创办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可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落实无还本续贷政策。财政部门按规定对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为中小企业融资增信,对担保代偿给予最高300万元补贴。对银行机构向无贷款记录的新经济企业发放的首笔贷款,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财政部门按当年新发放返乡下乡创业者创业担保贷款总额的1%,奖励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成效突出的经办银行、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等单位。补贴所需资金在本级预算安排资金中列支。(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科信局、人行简阳市支行、市人社局)
(五)落实金融支持政策
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全面提高农业产业风险保障金、简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政策覆盖面,积极参与市级再担保公司组建工作。综合运用支小再贷款、银税合作、投贷联动、“一户一策”等方式,加强对企业信贷投放力度,支持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落实无还本续贷政策,帮助为中小企业开展贷款保证保险、公共领域第三方责任险等险种的保险机构和参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企业争取成都市补贴政策。(责任单位:市国金局、市经科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投局、市税务局、人行简阳市支行、各产业功能区管委会)
(六)落实融资平台建设
借力成都市“科创通”“盈创动力”“天府融通”“创富天府云平台”“农贷通”五大平台,整合辖内外各类金融资源,积极推广线上融资对接模式,着力打造更贴近简阳实际的简阳科技金融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债权、股权、中介、培训、政策申报等一站式金融服务。加强“农贷通”平台建设,对通过平台实现融资的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贴息支持。提高“壮大贷”服务范围,创新抵质押方式,并给予最高80万元贴息支持。积极争取成都市100亿元上市公司纾困帮扶基金、20亿元知识产权运营基金、20亿元四板基金和10亿元天使投资基金资源倾斜,支持民营企业提质增效、化解风险。补贴所需资金在上级专项补助中列支。(责任单位:市国金局、市发改局、市税务局、市经科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投局、各产业功能区管委会)
(七)落实上市奖补政策
大力实施企业上市“525”培育计划,优化完善相关配套奖补政策,建立多层次、多梯度的股改上市挂牌企业筛选、辅导、培育体系。对工商注册地和税收解缴关系均在简阳的符合条件的拟上市(挂牌)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以市市场监管局变更登记为准)给予一次性20万元补贴。对于在新三板挂牌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对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补贴。对境内外主要资本市场拟上市企业按照完成股份制改造起三年(含当年)产生的地方贡献标准(含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契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给予扶持。对境内外主要资本市场拟上市企业报送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受理的,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成功发行股票的,按照首发融资额的1‰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补贴。对于非上市民营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方式融资的,单笔超过1000万元的,给予单户企业最高50万元补贴。对在资本市场再融资的民营上市公司,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成功培育辖内拟上市企业在境内外主要资本市场上市和新三板挂牌的,分别给予相关券商团队100万元、50万元奖励。补贴所需资金在本级预算安排资金中列支。(责任单位:市国金局、市经科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投局、各产业功能区管委会)
(八)落实税费减免政策
对返乡下乡创业人员符合重点群体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依法享受相关税收优惠。对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创办的企业符合小微企业、涉农企业、养老服务企业等优惠政策条件的,依法享受相关税收优惠。对符合条件的军队转业干部从事个体经营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九)落实返乡创业园区扶持政策
对新认定的国家、省、成都市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园,给予10万~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建成都市级科技创业苗圃、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分别给予30万、50万、100万元的经费补贴。免费为创业者提供孵化服务的孵化园区,按其园区规划的孵化面积给予房租补贴,补贴参照园区周边写字楼租金标准。补贴所需资金在上级专项补助中列支。(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规自局、市财政局、市经科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落实用地扶持政策
鼓励使用农村存量集体建设用地保障返乡下乡创业等农村发展用地。每年单列不低于8%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和农民集中建房整理项目。农民集中建房整理项目验收合格后,依规划确定产业发展预留区,经市政府审批占用后可流转用于乡村休闲旅游康养等产业。(责任单位:市规自局、市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一)落实电商创业扶持政策
经依法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同等享受各项创业就业扶持政策。对入驻简阳市服务业产业功能区的小微电商物流企业,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给予办公场地租金不超过50%的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最高金额不超过2万元/年。对入驻服务业产业功能区的中小微电商物流企业,正常经营一年以上,年营业收入达500万元以上,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奖励。对返乡下乡创业农村电商物流企业场地租金和网络使用费给予不超过50%的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最高金额不超过2万元/年。对电子商务企业在政策规定的项目执行时间内,实现实物产品在线销售达1000万元且同比增长20%、服务产品在线销售额达500万元且同比增长20%、服务收入达200万元且同比增长20%的,分别按照实物产品在线销售额增量部分的1%、服务产品在线销售额的5%,服务收入的5%,补贴期限为3年,择优给予最高奖励20万元/年。补贴所需资金在本级预算安排资金中列支。(责任单位:市商投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行政审批局)
(十二)落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
返乡下乡领办(创办)家庭农场(林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经依法登记注册的可按规定享受小微企业扶持政策。返乡下乡创业者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兴办养老机构,享受养老服务业发展相关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经科信局、市民政局、市规自局)
(十三)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返乡下乡创业同等享受中央和地方出台的招商引资扶持政策。对西部大开发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按有关规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责任单位:市商投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四)落实引才回乡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返乡下乡创业企业招用的急需紧缺人才,按规定3年内给予最高每人3000元/月的安家补贴。对成功创建国家级和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按规定从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30万元经费补助。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干事创业,动态保持“一村一大”。每年拿出公务员考录计划的10%—15%、基层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招聘计划的50%左右数量岗位,面向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考。鼓励任满2个服务期、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以上职务满一届、考核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一村一大”就地转岗留村(社区)任职。实施优秀农民工及外出务工人员定向回引培养工程,对优秀返乡创业农民工党员,及时纳入青年骨干农民培育对象;对符合条件的,作为村(社区)后备干部定向培养,注重从中选拔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补贴所需资金在上级专项补助中列支。(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社治委、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团市委)
(十五)落实政策覆盖人群
本市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军人、农村富余劳动力、城镇从业人员下乡创业,同等享受返乡下乡创业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退役军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组织保障
(一)夯实责任
建立政府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有关部门(单位)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细化政策措施和目标任务,加强政策支持、服务保障和督查考核,优化返乡下乡创业环境,确保我市扶持返乡下乡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二)加强宣传
有关部门要运用传统媒体和现代新媒体、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做好点线面的返乡下乡创业政策、平台及典型事例宣传工作,激励和帮扶创业。树立返乡下乡创业典型,增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激发各类群体返乡下乡创业热情。
简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5日
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
市人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