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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届简阳市雄州英才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20   浏览:

中共简阳市委组织部通知 

简委组通〔2015〕132号


 

关于开展首届简阳市雄州英才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各部门党组(党委、总支、支部):

为深入推进“人才兴市”战略,进一步激发各类人才干事创业热情,根据《中共简阳市委办公室、简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简阳市雄州英才评选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简委发201516)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首届简阳市雄州英才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简阳市雄州英才的评选对象是指为简阳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和宣传文化人才等各类优秀人才。在简阳市范围内连续工作满3年及以上的外地人才符合相关条件的,也可作为评选对象。

二、评选数量

首届简阳市雄州英才评选数量根据推荐申报情况确定,总额不超过20人。

三、评选条件

基本条件:热爱国家,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业务精湛,实绩突出,在同行业中有较高威望和影响;坚持职业操守,道德修养良好,具有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近3年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推荐为首届简阳市雄州英才初步人选:

1.在企事业单位主要从事经营、管理工作,能运用现代管理手段进行科学管理,善于开拓市场,对推动技术创新和促进生产力发展贡献突出,所管理的单位或部门连续3年以上获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同行业中位居省级及以上先进行列的主要经营管理者。

2.在工业和服务业生产一线研发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在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方面成绩突出,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优秀人才。

3.在简阳市级及以上重点工程、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中起关键作用,解决了重大技术问题;在吸收引进、推广应用省内外先进技术成果或在企业技术改造中解决重大疑难问题,在同行业中产生较大影响,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专业技术人员。

4.获得一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应用后获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署名排在第一位的专利权人。

5.在科学技术工作中,形成较高科学价值的研究成果或具有独到见解,达到省内领先水平,或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等奖项的科研人员。

6.具备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资格,且在困难救助、矛盾调处、权益维护、心理辅导、行为矫正等社会服务工作中成绩突出,获得省级部门及以上表彰的专业社会工作人才。

7.在医疗、卫生及其相关科研工作中,医疗技术和临床实践效果达到资阳市内外先进水平,多次成功治愈疑难、危重病症或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疾病;或作为第一作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网站上能查询到的、公开发行的合法期刊上发表3篇以上本专业学术论文;或作为资阳市级及以上立项科研课题的负责人所负责的科研课题已结题(以科技成果完成者证书为准)或课题进展良好,取得阶段性成果(以项目申请合同书为准,并提供年度执行报告),较好地发挥了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作用,被资阳市内外同行公认的医疗、卫生专家。

8.在教学、教育科研及相关工作中,对学科建设、学校管理、师资培养和教育事业发展发挥重大作用,获省级及以上教学、科研成果等级奖的主要完成者;长期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能发挥学科带头示范和领军作用,获得省政府及以上表彰的教师;在教材建设中提出了重大的理论观点,经省级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在全省有一定的示范和推广价值,对本地教育事业发展有重大影响和贡献的教育工作者。

9.在体育工作中,参加省级运动会获得第一名、参加省级以上运动会获得个人前三名或参加亚运会、奥运会的运动员;以及培养出获得省级运动会第一名、省级以上运动会个人前三名或参加亚运会、奥运会的运动员(运动队)的主要教练员。

10.在农村基层或农业经济合作组织中,研究、应用和推广科技成果,带领广大群众脱贫致富,获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受到群众拥护的农村实用人才;获得资阳市级及以上农业科学技术推广奖励的主要完成者。

11.在文学艺术创作、表演和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工作中成绩卓著,对繁荣和促进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作出突出贡献,获得省级及以上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类表彰奖励,在资阳市内外享有较高声誉者。

12.在其他专业领域或专业技术岗位中有特殊才能,作出突出贡献,在资阳市内外有重大影响者。

四、评选程序

(一)推荐申报。接本通知后,符合条件的各类优秀人才,可通过集体推荐或个人自荐两种方式进行申报。有工作单位(协会、学术团体)的,向所在单位或协会、学术团体提出申请,经本单位党委(党工委、党组)或协会、学术团体集体研究确定,在本单位(协会、学术团体)公示5天无异议,由单位或协会、学术团体将《简阳市雄州英才推荐登记表》(附件1)连同反映推荐人选成果业绩的原始资料及复印件等,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初选后报市人才办。无工作单位(协会、学术团体等)的,由本人填写《简阳市雄州英才推荐登记表》(附件1),连同反映自身成果业绩的原始资料及复印件等报市人才办。

(二)资格审查。市人才办组织有关人员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三)专业评审。由首届简阳市雄州英才评选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采取材料审查、集中评议和实名表决等方式,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四)组织考察。根据评审意见确定考察人选。市人才办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综合考察,并征求纪检、计生、安监等部门(单位)的意见。考察结果和征求意见情况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提出候选人员名单。

(五)社会公示。对候选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六)审批颁证。公示合格的候选人员名单报市委、市政府审批。首届雄州英才当选者颁发简阳市雄州英才证书,并享受《简阳市雄州英才评选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相关待遇。

五、有关要求

1.各乡镇(街道)、市级各部门(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发动和推荐申报工作,按照坚持标准、突出质量、公平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切实把德才兼备、贡献突出、群众认可、影响力大的优秀人才推荐出来。

2.各乡镇(街道)、市级各部门(单位)和个人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推荐人选的评选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单位或个人责任。

3.请推荐申报的单位或个人于12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和电子文档)报市人才办。集体推荐的,申报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报送下列材料:①推荐函(以主管部门名义,写明推荐人选产生、公示及决定的过程);②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

联系电话:27098932,联系人:张爽,电子邮箱346597942@qq.com

附件:1.简阳市雄州英才推荐登记表

2. 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中共简阳市委组织部

                                        2015年11月20日

                                                              

 中共简阳市委组织部            2015年11月20日(网发)